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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剑来)

admin8个月前 (09-08)学习41

  本文目录

  

  1. 剑的简介
  2. 剑的结构
  3. 剑都有哪些
  4. 剑的别称

  剑在中国文化与其它文化里的括含范围不同。如西方古代只有双刃和直型的剑,对西方人来说刀也被定义为剑的一种。下面是我为专门您整理好的:剑的简介。

  剑的基本介绍

  名为Saber(单刃的军刀)、Falchion(单刃的弯刀)也被归于西方文化中的剑一类。再如日本则没有区分刀与剑,日文中的剑道或者剑术其实是中国唐代流传到日本的双手刀法。

  在中国文化里,剑与刀是两种不同的武器,剑特别用来用来指双锋直型刃,而刀则是指单锋弯型刃。

  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

  剑的结构

  剑由剑身和剑柄两部分组成。剑身包括剑尖、剑梢.剑刃、剑脊;剑柄包括剑格和剑茎,绝大多数剑还带有剑首可以系剑穗(系剑穗的称文剑,常佩于古代文人身上,这种剑多作装饰;不系剑穗的称武剑,这种剑才是用于武拼的)而有的剑还有剑箍。剑身安装在剑柄上即可称之为剑,通常配有一个剑鞘,可以套在剑身上有保护剑身和方便携带的作用。

  剑的历史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

  春秋战国,为步战主要兵器,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剑的形制大略有:早期短剑流行于西周早期,典型式样有:柳叶形扁茎式,其整体呈柳叶形,沿锷磨成圆锋锐角,腊中央略微隆起,没有剑格,腊和茎没有明显的分界,茎扁而有两穿。

  薄腊无格圆茎剑流行于春秋早中期,典型式样有:薄腊圆茎短体式,其腊如叶状,中脊起棱,至从末端延长成为圆茎,虽茎较为细长,然而整体仍为短剑式;薄腊锐下圆茎式,其腊扁平而薄,锋断,下端斜收呈尖锐状,脊凸起延长成圆茎,但无首亦无格。

  无格斜从扁茎剑流行于春秋晚期,其基本式样为:两从较宽而腊短,中脊呈直线状隆起,两从微斜而凹,下端平,无格,或格不连铸,扁茎有穿。

  厚格剑流行于春秋战国之际,典型式样有:斜宽从狭前锷厚格圆茎有箍式,其背呈直线,斜从而宽,前锷所收略同,格为倒凹字形,但圆茎上有两道箍,便于缠缑。

  薄格剑盛行于战国时期,两从均匀,腊有长有短,剑格薄,圆茎无箍。

  《史记》中曾有记载,天下之剑韩为众,一曰棠溪,二曰墨阳,三曰合伯,四曰邓师,五曰宛冯,六曰龙渊,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将。《吴越春秋》记载:棠溪在西平,水淬刀剑,特锋利,为干将莫邪所从出,亦名川也。据范文澜《中国通史》记载:河南西平有冶炉城,有棠溪村,都是韩国著名铸剑处。西平有龙渊水,淬刀剑特坚利。他告诉笔者,西平棠溪春秋属楚,战国属韩,是当时冶铁铸剑的胜地军工基地,距今已经有二千七百年的历史。先人们在这里开创了中国的铁器文明,辉煌了中国的宝剑文化。

  西平县春秋时属楚,战国时归韩。县西有古柏城,属柏皇氏原封地。周边有九女山、蜘蛛山、跑马岭。山下有棠溪湖、棠溪河,山上有棠溪源。棠溪流域是战国至晋代的重要冶铁基地,是中国迄今发现最早、保护最完整的冶铁遗址区。自秦至唐宪宗元和年间的上千年,历代中央政府均在西平设置铁官,督办兵器制造。元和十二年冬,唐宪宗发兵平定中原叛乱,将棠溪冶铁城夷为平地,自此,棠溪宝剑从历史上消失。

  棠溪冶铁遗址位于西平县酒店乡酒店村南五百米的棠溪湖两岸,南系龙泉河,北接棠溪河。在冶铁遗址南部有冶铁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两次来西平考察。一九五九年,文物专家张静安前来考察,最早发现了一处保存完好的冶铁炉。冶铁炉为椭圆形,直径零点八米左右,深一米多,冶铁炉壁呈现有焦煳色的烈火烧烤痕迹。这一重要发现,揭开了人们认识古代冶铁铸剑历史新的一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剑的简介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剑由剑身和剑柄两部分组成。

  剑身包括:

  锋:剑身前端锋利部分;

  脊:剑体中线凸起;

  从:脊两侧成坡状部分;

  锷:从外的刃,即剑身两旁的刃;

  腊:脊与从合称为腊。

  剑柄包括:

  茎:也就是剑柄的把手部分,主要有扁形与圆形的两种;

  格:剑茎和剑身之间的护手,又称为卫、璏、剑镗;

  首:茎的末端常有的圆形部分,又称为镡;箍:茎上的圆形凸起的纹饰;

  缑:在茎上缠绕的绳子;

  缰:系在剑首的皮绳,用于悬挂在手腕上便于取用;

  穗:系在剑首的流苏,又称剑袍,有穗的剑称为文剑,佩戴于文人权贵身上,由早期的剑缰演变而来,在剑术套路中有一定用途。

  此外,剑通常配有剑鞘,又称为“室”,套在剑身之上,有保护剑身和方便携带的作用。

  剑柄包括剑格和剑茎,绝大多数剑还带有剑首。拓展资料

  剑,是一种兵器。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武经)————剑,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像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

  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乃是兵中王者,被称为“百兵之王”。古王皆有君子之气,亦有皇上君临天下之说,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大多出自南方,主要是吴、越(闽越)、楚、巴蜀。长剑出,短剑也不废。剑的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中国:

  轩辕剑

  七星剑

  青萍剑

  仙四剑

  斩妖剑

  屠巫剑

  昆吾剑

  辟邪剑

  达摩剑

  干将、莫邪、龙泉

  太阿

  无尘剑

  腾空剑

  越五剑(巨阙,鱼肠

  纯钧

  胜邪

  湛卢)承影剑

  倚天剑

  流光剑(古代有一本书专门写中国的剑叫{名剑记},这两只写出其中没有的和一小部分有名的)

  欧洲:

  北欧焰巨人苏尔特尔的烈焰之剑

  石中剑

  巨人之剑

  佩尔修斯之剑

  勇者之剑

  恶魔之剑

  王者之剑

  其他:

  天从云剑

  日本创世神依邪那崎的十握剑

  村正

  琉璃剑

  三尺: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颜师古注:“三尺,剑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三尺剑:剑的泛称。唐·杜甫《重经绍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七尺:古代长剑的代称。李益《再赴渭北使府留别诗》:“平戎七尺剑,封检一丸泥。”《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二:“长剑七尺。”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利剑:名剑的泛称。《公羊传》鲁宣公六年:“子之剑,盖利剑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宝剑:剑的泛称。唐·韦应物《广陵行》:“归来视宝剑,功名岂一朝。”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吴粤剑: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吴粤之剑,迁平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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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墩:即剑首。指剑柄的顶部,一般剑首中有孔,可穿绳。

  剑镡:即剑格,亦称护手。指剑身与剑柄之间作为护手的椭圆形盘部分。

  剑鞘:又名剑匣、剑室。藏剑之物。有铁和木制等,裹以沙鱼皮,涂以朱漆或黑漆,又贵者并镶珠嵌宝。

  剑茎:创柄之古称。清·程瑶日《考工创物小记·桃氏为剑考》:“茎者,言颈也,在首下。”

  剑室:即剑鞘。汉·杨雄《方言》:“剑鞘自河而北,燕、赵之间,谓之室。”

  剑廓:剑梢的别称。汉·扬雄《方言》:“剑消自关而东或谓之廓。”

  剑珥:即剑格。又名剑镡。《庄子·说剑篇》释文引司马云:“谭,剑珥也。”

  柄:(bing)剑梢的别称。汉·扬雄《方言》:“剑鞘自关之西,谓之柄。”

  剑穗:剑柄后缚的装饰品。近现代剑术套路有长穗与短穗之分别。

  剑袍:即剑穗。有文武之说,文剑佩带剑袍,武剑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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