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路(咏路灯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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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该篇意思来看,这首诗是作者在贬谪岭南的途中所作。邹浩是北宋绍圣(1094-1098)以后著名的诤臣之一,一生忠正方直,因敢于直谏,两次被流放岭南。第一次在1099年(宋哲宗元符二年),为上疏谏立刘后,遭章惇诋毁,羁管新州(今广东新兴县)。徽宗即位时(公元1102年)还朝,又为蔡京所忌,再次被贬,不久贬逐昭州(今广西平乐县),五年后才得归京。此诗虽不能确定究竟作于何时,却能概括他两次被流放的感慨。
诗人正道直行,忠勇敢言,却屡遭贬斥,虽然他以“作自我作,止自我止。莫被旁人,推倒扶起”(《戏作》)来自我调侃,但贬往岭南的蛮荒之地,满眼赤土石山,使他不由得联想到仕途之险恶,正与之相像,遂咏成此篇。
①“赤路”二句:南方称“赤”,又多红土,广西多赤土,道路蜿蜒曲折,故云。
②伊予:即“予”,我。伊:语助词,无义。何为:为何,为什么。赤色的道路如像龙蛇,蜿蜒曲折不知有几千丈。
出没在山水之间,一会儿向下一会儿又朝上。
我到底是为了什么,跟这险恶的道路时俯时仰?